《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管理系统》严格按照(公安部令73号)标准要求开发,完整比对《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与表格(式样)》,生成的文书完全符合规定的要求。内含四种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延期整改通知书、撤销决定书);两种意见书(安全检查意见书、复查意见书);两种申报表(安全检查申报表1、安全检查申报表2);一种审批表(报请政府申批表);三种决定书及传唤证(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处罚决定书、传唤证);监督检查记录;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单机、网络应用方便。有利于协助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高监督质量。操作简单、易懂易会。 系统集消防文书与表格的制作、保存、输出、查询等管理于一体,使用该系统可以高效的制作、保存、管理和查询各种标准的消防文书。系统为每一种文书提供了文书仿真输入,可以快速输入系统形成文书的必须内容,而不必把文书的所有内容都输入电脑,系统为您生成标准格式的文书文件。可以直接打印使用;同时,系统自动保存了您的文书内容,可以随时根据各种条件查阅和应用已经下发的文书。系统支持用户任意更改设计,如需要我们也可帮您完成,电话:0635-8386265、0635-8386255 |